送项链又约玩,7岁小女孩跟坏叔叔到玉林玩耍后遭性侵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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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哥语

  陆川县沙坡镇的韦某通过送项链和约玩的方式取得7岁女孩小玲的信任后,将小玲骗到玉林城西街道一处无人居住的房屋并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因没有回家的路费。韦某带着小玲到离城西不远的农田处,一起偷采农户种植的生姜,企图卖钱赚取路费。不料当场被村民抓获。最终,。


送项链又约玩 小女孩跟坏叔叔到玉林后遭

  2014年10月30日,韦某在陆川县沙坡镇街上看到7岁小女孩小玲独自一人玩耍,顿时心生邪念。为取得小玲的信任,韦某带着邻居家的小孩与她一起玩耍,并送她项链,约定第二天带她到玉林市区玩耍。

  10月31日9时许,按照原计划,韦某与小玲相约在陆川县米场镇见面,两人正盘算着搭车去玉林玩耍,韦某却发现自己的口袋空空,于是,向小玲提议,到一家发廊,将她头发以30元的价钱卖掉。

 在顺利拿到30元钱后,两人搭车到玉林,此时,已是中午,韦某便带着小玲到人民公园乘凉,买鱼食投喂湖中的小鱼,两人玩得乐开了花。讨得小玲的欢心后,韦某又将她带到汽车总站附近的网吧及清湾江公园等处,并两次抚摸小玲的身体,进行猥亵,但终因人多而不敢明目张胆下手。

 直到当晚11时许,夜深人静时分,不怀好意的韦某将小玲骗到城西街道一处无人居住的房屋,在房屋内,韦某强行与小玲发生了性关系。

  韦某的奸计得逞后,担心小玲的父母四处找人,于是,迫不及待地要带她回家,却苦于没有回家的路费。韦某灵光一闪,又心生一计,他带着小玲到离城西不远的农田处,一起偷采农户种植的生姜,企图卖钱赚取路费。不料想,当场被村民抓获。

 被抓后,韦某称,小玲是其女儿,可是,小玲却称她不认识韦某,只是陪她出来玩的玩伴。村民担心韦某是个骗子,专门拐骗小孩。于是,二话不说,立马将韦某扭送到派出所。

  辖区派出所民警经过仔细侦查,发现小玲正是其父母报案称失踪不见的女孩。很快,韦某一系列的猥亵幼女行为也被查了个水落石出。


坏叔叔犯幼女罪 被重判9年徒刑

,陆川县沙坡镇的韦某,曾因犯罪、盗窃罪分别于2007年、2013年两次入狱。刑满释放后,韦某仍不思悔改,多次因嫖娼、盗窃等行为被处以治安处罚。

,鉴于被告人韦某幼女的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大,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论,从重处罚,。(文中小玲为化名)(记者 李东燕 通讯员 徐富根)


许多网友在玉林新闻网微博上谴责韦某


提醒:女孩出门要谨慎 父母也要多关心

  女孩子夜间出门时,最好出门前就告知父母自己的去处,如果临时变换地点也应该第一时间告知父母。能不出门尽量不要出门,即便和认识的同学朋友出去,也要时刻保持警惕性,特别是当只有自己一个是女性的时候,就应该直接拒绝对方的“好意”。

  和朋友一起玩耍时,女孩要自我警惕,及时观察,如果发现有人打自己的主意,这时候就应该提高戒心,利用身边的地形和工具,做好自卫的准备,并随时做好报警的准备。如果不幸发生,也应第一时间向警方报警求助。

  家里有未成年的女孩,家长也应该承担起监护的责任,要随时掌握自己女儿的动向,平常做好对孩子的思想教育工作,夜间尽量不要让其独自出门,要清楚知道自己女儿要去哪里,跟谁在一起,即便出门了也应该不时劝其早回家。


信息来源:玉林晚报、玉林新闻网微博、网络

值班编辑:覃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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