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三金”已困难     法官巧解“断项链”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退还“三金”已困难 法官巧解“断项链”

       “五一”小长假,细雨蒙蒙,

       4月30日清晨,,等待着传唤的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吉某与李某离婚纠纷一案,判决确定返还:金戒指一枚,金项链一条、金耳环一对,彩礼26000元。执行中,沈法官统筹谋划,双方当事人协商将申请人应给付李某的电视机、衣服等财产折抵6000元,让李某再交付20000元,就算案结事了。

       谁知婚姻失败的李某,怒气冲天,,缺失严重,没有办法原物返还。面对此情此景,沈法官表示若依照判决无法执行,将协商折价赔偿。可李某听到这话,又要出钱,那怎么行,干脆将已交付的20000元收回,一分钱也不履行了,于是出手便夺取放在桌子上的执行款。


       但沈法官身手敏捷,第一时间阻挡了她的行为,并警告她夺取执行款物是妨害执行的违法行为,不要冲动,但李某仍旧不知悔改,语言极端、态度恶劣。沈法官释法析理,如果你再扰乱执行秩序,将面临司法拘留。经过李某哥哥的规劝和法官的耐心讲解,李某态度趋于缓和,表示愿意折价赔偿。经与申请人沟通协商后,赔偿“断项链”损失1000元。

       对于李某的违法行为,鉴于李某认识到自己是一时情绪激动,承认错误,并有悔改表现,,遂决定对其罚款1000元,后李某于当天缴纳了罚款。

供稿部门:执行局

图文编辑:丁永财

审核领导:张羽洲




发表
26906人 签到看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