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男子抢劫金项链买礼物,竟是为了老婆.....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8 23: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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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男子因无钱给妻子买生日礼物,竟抢劫别人的金项链,结果被群众当场抓获。近日,仙游县人民以涉嫌抢劫罪对刘某依法提起公诉。


(网络配图)


  2017年4月3日晚上,刘某在莆田市天九湾广场的椅子上休息,一名身材较胖的男子主动上前与刘某搭讪,两个人聊聊天就这样认识了。刘某并不知道他的真名,只知道对方绰号叫“胖子”。


  4月7日,“胖子”驾驶着一部无牌照的女式摩托车到莆田市天九湾找刘某,询问刘某要不要一起去仙游“赚钱”,意思就是抢东西,并约定若抢到财物就拿去变卖,所得的钱双方平分。刘某一想,自己妻子的生日眼见就要到了,正愁没钱给她买礼物,于是就答应同“胖子”一起去“赚钱”。


(网络配图)


  二人驾驶这部女士摩托车从莆田市来到仙游县鲤南镇天博广场前面的天怡财富城附近寻找“猎物”。很快,二人就将目标锁定在脖子上戴了一条金项链的王某。“胖子”就叫刘某下车去抢王某脖子的金项链,刘某下车后就尾随王某进了一家超市伺机动手。


(网络配图)


  在超市收银台结账的时候,刘某排在王某的后面,眼看机会来了,刘某立即冲上前,伸手用力拉断王某脖子上的金项链后,拿着金项链就往外跑,大约跑了150米之后,被王某和王某的同伴追到。在一旁等候的“胖子”,看刘某被抓住了,就借机假装路人从刘某手中拿走金项链驾驶摩托车跑了。刘某被王某以及王某的同伴抓住后极力反抗,用双手掐住王某的脖子,把王某推向草丛,王某的同伴见状跑过去抓住刘某。经过一番打斗后,二人将刘某制住并扭送到公安机关。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抢夺他人财物,在被发现后,窝藏赃物、抗拒抓捕并当场使用暴力,造成被害人王某轻微伤,其行为构成抢劫罪。近日,仙游县人民以涉嫌抢劫罪对刘某依法提起公诉。


送老婆的礼物不需要多贵重

心意才是最珍贵的

这抢来的东西

就算价值连城又有什么用呢?

还把自己搭了进去,多不值得!


你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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