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沭阳假装购买项链,实为抢夺财物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8 23:00:13



帮朋友发布寻物启事:2016年4月27日下午五点十分左右,本人在龙庙镇赵庄小街去往花厅村的路上,丢失棕色大挎包一个,皮的,外有破损,里面有身份证两张,一张一代身份证,一张二代身份证(两张身份证姓名都是章其英,新身份证地址是:江苏省沭阳县龙庙镇花厅村八组13号)、钢筋工用的铁勾一把、一把卷尺、绿色水果刀一把、一个记工用的小本子(很重要)、挎包内还有一个红色钱包里面有现金一千多元、几张一元两元的纸币一枚银元一枚铜钱。请捡到的好心人联系我,感谢  章其英:18751047850



男子假装购买项链,乘柜员不备,公然持项链逃离。,4月27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网络配图)


经查,黄某,江苏灌云县人,现年28岁,无业,,并处罚金六千元。出狱后游手好闲的他就萌生了到珠宝店以假装购买项链实施抢夺的念头。2016年1月3日10时许,黄某来到沭阳县沭城街道境内某珠宝店内,以假装要购买黄金项链为由,让柜员孙某将二条项链递给其后,黄某乘孙某不备,带着自己颈上试戴的两根黄金千足金项链迅速逃离现场,销售人员追赶无果后报案。经鉴定,被抢夺项链价值人民币约38000元。


另查明,该县公安局接报警后,随即开展立案侦查,该局通过用技侦手段,于2016年1月14日在该县某小区内将黄某抓获归案,此案告破。


,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鉴于黄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予从轻处罚。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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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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