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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合骑摩托车流窜作案,联手抢夺女性金项链,3次作案抢得金项链价值人民币近2万元。日前,,、,并均处罚金2万元。
(图文无关)
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7日,经预谋,徐某文、叶某松合骑一辆摩托车,流窜至江西省横峰县岑阳镇、贵溪市泗沥镇王湾村老集镇及贵溪市天禄镇天禄村,由徐某文下车拉扯项链,叶某松骑车等候接应,共同抢夺被害妇女叶某姩、杨某兰、冯某兰所戴黄金项链3条,涉案价值经鉴定为人民币19343元。每次得逞后,由徐某文将项链抵押给他人套现,两人瓜分所得赃款。
案发后,徐某文、叶某松分别于2017年9月13日、14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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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鹰潭日报 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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