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审结苏州首起微信朋友圈售假案,女子朋友圈卖假名牌被判刑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如今利用手机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信息销售商品的“微商”的越来越多,这种行为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稍有不慎就触犯了法律。昨天上午,常熟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苏州市首例微信售假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5万元。


  
被告人孙某是一位二十多岁的女子。几年前,经人点拨,她找到了一条“一本万利”的财路,就是在微信朋友圈销售假冒的奢侈品牌皮具、饰品。201210月至20143月期间,她先后多次从广州市白云皮具城向他人购进假冒“CHANEL”、“LV”等品牌的皮具、饰品,并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给朋友圈中的好友,后来她又在位于常熟市虞山镇东门大街的SUN韩国童装店内销售,销售金额合计人民币26万元。

  2014311,常熟市工商执法人员在该童装店当场查获并扣押假冒“CHANEL”皮包8个、耳钉15只、戒指4只、胸针2只、项链6条;假冒“Cartier”手表1只;假冒“LV”皮包3个等多种假冒奢侈物品。2014819号,被告人孙某主动到案,如实交代了有关犯罪事实。

本案主审法官陆金保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4年出台的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解释的第二条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如果销售的金额达到25万元以上的,,并处罚金。被告人销售假冒奢侈品涉及金额达到了26万元,。考虑到被告人坦白交代,又能积极主动的缴纳罚金,认罪态度好,,缓刑三年。

陆金保表示,微信朋友圈的私密性很强,从卖家在相册上推销商品到有买家主动联系,直到一笔笔生意成交,整个过程都会有一种不用怕别人知道买的是假货的安全感,这就很符合购买假冒奢侈品牌买家的心理状况,也增加了售假者生意上的“成就感”。另外,微信圈基本上是熟人圈子,出于信任,“圈中人”也会帮助推销,从而造成微信售假“红火”。但是,朋友圈不是犯罪分子恣意妄为的安乐窝,由于犯罪嫌疑人淡薄法律意识使得这种新型的犯罪行为近年来有增长趋势。但知假买假的话其实也是一种对商标权的侵害,希望卖家和买家都要尊重商标权人的权利。

(来源:常熟新闻广播,记者黄益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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