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可见,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服务时负有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即安全消费,而一旦出现财产或人身方面的损害,则依据该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由于消费者是在经营者提供的特定服务场所进行消费,所以在履行服务合同时,经营者不仅要提供符合标准的服务,而且还须保证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期间的其他安全事宜,也就是所谓的连带义务,如财产保管或免受人身伤害等,否则应视为服务存在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