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联系上李先生告诉他汪女士的疑问,并询问关于项链的事情。在交谈中李先生始终坚持自己未捡到项链,称钱包里的项链就是其妻子的。此时,民警提出能否与其妻子联系下,李先生虽然拒绝了,但神情显出紧张。民警继续与李先生沟通,他终于表示不用跟他妻子联系,项链的确是他捡到的。
那天他去汪女士店吃晚饭,当走到离店约四十米的地方时,看见地下有条金项链,他想着反正是别人丢的,不会有人知道是他捡的。他就把项链带回了宿舍,把翡翠吊坠藏在棉拖鞋鞋垫里,把项链放在自己钱包里,他怕别人发现,还故意将项链涂了黑灰。令他没想的是,他捡的项链竟是每天光顾小店的汪老板丢的,而更没想到“化妆”后的项链也被汪老板一眼认出。
看着失而复得的项链,汪女士夫妇都感到非常开心,4月9日,汪女士的丈夫将一面印有“机智警察寻失物,失而复得人称赞”的锦旗送到了大市派出所,感谢民警给予的帮助。